美容院日常行为管理条例—湖南美容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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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容院日常行为管理条例

(时间:2006-10-05 11:32:20 共有 人次浏览)
      一、公司首先是一个品牌,要做好公司之企业工作,员工应保持良好仪容、仪表、谈吐高雅,


  二、上班必须穿工衣,涂口红,剪指甲,不得配带手部饰物,勤洗头等注意个人形象卫生。


  三、各级员工应遵守各级主管之工作安排,工作期间不应有闹情绪和拒绝服务客人的现象。凡有客人来店,所见员工应主动打招呼,用充沛的热情和亲切感去迎接。


  四、服务客人时,不可大声喧哗,不可在客人面前闲聊及议论是非,注重顾客外在表情和内在心情。


  五、员工应注意个人道德所为,美容师要注意客人的财物安全。护理前应嘱咐客人保管好贵重物品。护理后应提醒客人清点好财物方可离开。若发现客人在护理中丢失财物,由负责该客人护理的美容师赔偿。


  六、每位员工应充分发挥团队精神,为创一流品牌而努力工作,克服困难,团结协作,保持饱满的热情和求知欲,努力提高业绩和服务技能。


  八、各级主管和员工应从计划着手,发挥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控制的管理职能作用。管理人员要秉公处事,不厚此薄彼,拉帮结派。


  九、工作时间内应服从上司的工作指挥,以维持正常的工作程序。若个人持不同意见,则须在工余时间以是适当的方式向上司提出。


  十、客人在场的情况下,不得议论美容院的日常工作或同事间的关系。


  十一、爱护美容院的一切设施,节省物料,保持良好的营业环境。


  十二、待人接物态度要谦和,以争取同事及顾客的合作,对所负责的服务项目应争取时效,不拖延、不积压、不推卸责任。


  十三、严谨操守,不得收受客人的馈赠,不得挪用公物、公款。


  十四、客户档案是公司的资源财产,任何员工不得擅自带走或泄露客户资料,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
  十五、员工在职期间,不得兼任本公司外的任何职务。


  十六、工作时间不得接听或拔打私人电话,若有紧急情况请由店长代为通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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